在当今社会,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昂的学费却成为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深造的“拦路虎”,为了帮助这些学子解决经济难题,国家推出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贷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它又有哪些特点和申请流程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这种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借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申请表》原件、户口簿原件等,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县级资助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并将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县级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资金。
生源地贷款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条解决学费问题的有效途径,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理想,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求,不妨深入了解一下生源地贷款政策,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请属于自己的那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