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1. 定义区别
  2. 主要区别
  3. 案例分析

在金融犯罪领域,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是两个容易混淆但本质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包括犯罪目的、行为方式、量刑标准等,以下是对这两种犯罪的详细比较:

一、定义区别

1、骗取贷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欺骗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伪造担保等。

2、贷款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此罪名强调的是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即行为人意图永久占有贷款资金,不打算归还。

二、主要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

骗取贷款罪:行为人通常是为了获取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不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一般有归还贷款的意图,只是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明确目的,意图将贷款据为己有,不打算归还。

2、行为方式侧重点不同

骗取贷款罪:侧重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其欺骗行为主要围绕贷款申请资料、贷款用途等方面,如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等,以误导金融机构使其作出错误的贷款决策。

贷款诈骗罪:更强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欺诈,除了可能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手段外,还常伴有携款潜逃、肆意挥霍等行为表现,其诈骗手段更为恶劣、复杂。

3、立案标准和量刑不同

骗取贷款罪:要求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才予以立案追诉,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贷款诈骗罪: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以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作为立案依据,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4、犯罪主体不同

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贷款诈骗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三、案例分析

1、骗取贷款罪案例: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法定代表人张某决定向银行贷款,为了顺利获取贷款,张某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虚报公司收入和利润,并虚构了贷款用途,银行基于这些虚假信息批准了贷款,后因甲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但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最终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甲公司罚金,并对张某判处相应刑罚。

2、贷款诈骗罪案例:王某个人创业急需资金,便向银行申请贷款,他编造了一个虚假的项目,声称该项目有高额回报,以此作为贷款理由,王某使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银行骗取了大额贷款,拿到贷款后,王某将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且拒不归还剩余贷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银行的经济损失。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犯罪目的、行为方式、立案标准和量刑以及犯罪主体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区别,准确区分两者对于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打击金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